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个人生育医疗费用和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两类待遇。其中,个人生育医疗费用包含了产前检查、分娩以及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
具体来说,分娩后,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照深圳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分娩时,单胎顺产可报销2700元,如果是难产(含剖宫产)可报销5200元,多胎分娩的话,则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此外,流产、引产、皮下埋植以及男女结扎等也可报销相关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只要累计参保满1年,且记账时属正常参保状态的可以采取直接记账方式享受以上待遇。已在医疗机构直接刷卡记账的费用,不用再到社保窗口报销。未参保期间或停交期间生育的,则不享受生育保险的所有待遇。
按照规定,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其实不然。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津贴,此后,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假期天数。
其中假期天数是指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放假的天数,顺产的为98天,难产的128天;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要注意的是,80天内的奖励产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一图秒懂
在深圳生娃能报销多少?
来源:“深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