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天长地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市天长地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深圳市罗湖区宝岗北路美芝大华电视厂1号厂房1栋大华商务大厦730法定代表人:廖玉群经查,深圳市天长地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存在未依法缴...

关于深圳市天长地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市天长地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深圳市罗湖区宝岗北路美芝大华电视厂1号厂房1栋大华商务大厦730

  法定代表人:廖玉群

  经查,深圳市天长地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截至2021年6月22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72元,滞纳金.86元,共计.5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欠缴社保费账务账、单位正常缴费明细等证据证实。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罗湖社保分局稽核科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罗湖社保分局稽核科)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胡少理、郭同恩,联系电话:)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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