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台州是可以办理社保卡的。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A4);
到本市相关联银行(凭本人18位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在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办理流程: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卡。
注:参保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像片或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申请。
1.全家户口本,结婚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深圳市内户籍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不用开证明),市外(如宝安、龙岗)的
才需开证明
4.流动户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应上环,二孩应结扎才能开证明
5.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应提供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扶养费票据
关内已婚育妇持有的只要定期做查环查孕并验证的不用开证明,关外和持有还需开证明.深圳户籍居民有工作单位的一年需要做两次查环查孕(一般每年的3月份8月份各一次),无工作单位和流动人口一年需做三次(一般每年3月份8月份12月份各一次),办理程序是户籍居民持流动人口持和本人的身份证及一张近期照片到居住地的居委会先出具免费查环查孕单然后到区计生服务中心检查.如果是办理小孩入学的已婚育龄妇女,根据和,深圳户籍居民只生育一孩的可以采取知情选择的方式,在保证只生育一孩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任何一种节育措施,流动人口需一孩上环二孩节扎方可办理。流动人口如不宜上环,需有深圳市县级人民医院以上的病历本和医生的签名,及医院出具的不宜上环的疾病证明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使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99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及2013年“积分入学”的试行情况,现制订并发布《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稿)》。
一、积分项目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按照市政府“1+5”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多年的实践和实际情况,共设置4个积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详见附表,下同)
2、非深圳户籍分为3类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同一套房屋原则上按照一个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时间安排一次学位,连续提出申请的,学位紧张的学校不保证就近入读。
1、购房分为6类
2、租房分为7类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家庭子女数及申请者属家庭中第几胎的情况分为8类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就业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自动赋予满分。
2、申请入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的,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有无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分为2类。
二、积分的核定
积分的核定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家长按规定时间在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上按自身条件选择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第二步,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入学资料与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比对,验核材料后给予初审积分,并向家长发放书面回执(需由家长亲自签收);第三步,由学校、教育局将申请入读学生资料分别报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学校再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在招生系统进行终审确定(与初验信息不一致的需提前书面告知家长),系统自动生成终审积分,终审积分为新生录取的直接依据。
三、积分的使用与公布
学校、教育部门将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各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家长在规定时间可通过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和终审积分。
符合入读条件但未被录取到所申报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调剂分流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公益民办学校,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分流的申请入读学生,教育部门原则上不再负责安排公办学位。凡在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本办法自2014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相关细则由区教育局牵头制订,区属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
A:学生是学区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B: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C: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分为3类
D:学生本人已办理了居住证,且父母双方中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20分
E:学生本人及父母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F: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5分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1.学区内购房分为6类
A:购一手房2年或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购,父母人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B:购一手房2年以下(2012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
C:购二手房3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6分
D:购二手房3年以下(2011年9月1日后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4分
E:购合法集资房以及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30分
F:购房,父母产权占51%以下的——30分
2.学区内租房分为7类(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G:政府周转房(属于转租户的一律不予考虑)——20分
H: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I:租房5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09年8月31日前签订的,含单位宿舍)——15分
J: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09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含单位宿舍)——12分
K: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含单位宿舍)——9分
L: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含单位宿舍)——7分
M:租房1年以下(租赁合同在2013年9月1日后签订的,含单位宿舍)——5分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家庭子女数及申请者属家庭中第几胎的情况分为8类
A:独生子女(含双胞胎)——20分
B:政策内第一胎——15分
C: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罚款手续的)——13分
D:政策内第二胎——10分
E:政策外第二胎(有罚款手续)——5分
F:政策外第三胎及以上(有罚款手续)——本项不计分
G:父母一方及学生都是台湾籍的——10分
H:学生是台湾籍的,父母亲都是深圳或内地户籍的——5分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就业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2.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分为2类
A: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或营业执照——10分
B:单方社保——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