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非深户籍劳动者,如果从单位辞职以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应该回户籍所在地参保;而对于参加了深圳失业保险,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无论是深圳户籍还是非深圳户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不会造成医保关系中断。
非深户辞职后应回户籍地参保
按照规定,职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参保,无论本市户籍职工还是非本市户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或到内地企业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区的区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申请个人缴费,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包括生育医疗保险)。本市户籍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由本人申请继续缴费。
而对于在深圳工作的非深户籍劳动者,如果从单位辞职以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应该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不能通过一些中介机构“挂靠”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是不允许的。7月开始实施《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也就是说“挂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要移送公安,严重的要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