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深圳生孩子,需要办理这些手续:
一、计划生育证明(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办理《准生证》需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申请时,你必须携以下证明证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
1、生育证的申请表;
2、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
4、双方的结婚证复印件;
6、妇幼保健手册;
7、双方一寸照片各一张;
二、出生医学证明凭妇幼保健所回执,生育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去宝宝出生的医院,领取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入托,入园、入学的必备凭证。宝宝出生的医院会发放儿童预防接种证,并记录在产房乙肝疫苗第一针和卡介苗接种记录证明。预防接种证上面会注明规定范围内宝宝所需全部的预防接种,还有接种时的注意事项。
四、办户口:宝宝出生后,家里就多了一名家庭成员,按照户口管理法,这时应该给宝宝上户口了,使他(她)在法律上正式成为家中一员。申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随爸爸的户口,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
3、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带上以上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就可以办理了随妈妈的户口,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
(3)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4、带上生育证、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到妈妈户口所在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在出生证明上盖“计生专用章”,盖章的话居委会找管计生的,街道办事处找计生部门;
5、宝宝的爸爸要在爸爸户口所在的当地派出所,开具“未宝宝落户证明”带上以上资料到妈妈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五、独生子女证: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一对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不再生育的;
(2)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现只有一个孩子;
(3)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判决或调解给原配偶抚养,一方未育,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
(5)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再婚的;
(6)再婚夫妻的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决、调解给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7)婚后5年未育,按法定手续收养一个孩子的。
2、领取《独生子女证》同区的:
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含小孩的)三样东东的复印件及照片一张(最好是结婚照),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表登记,再由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发放红本本跨区的:持前面所带东东相同,只是要看自己方便,愿意将计生关系转到哪一边,然后也是到社区填表登记领取红本本。
1、外地人
外地人、外来人,相对于"本地人"的称呼,笼统而言属于概念模糊的中文词语,属于按照中国国家省份地域对人群模糊性归类,可以指本人非本省出生、本人先辈非本省出生、本人成长或长期居住非本省等条件来归类,依照自身和周围人的主观愿望而定,属于人际关系的范畴。
2、基本简介
由于城市的流动人口非常多,因此外地人一词较多出现在城市人口中。外地人又因为当地的政策,有时成为区别身份地位及福利待遇的代名词。一般来说,经常说着"外地人"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带有地方主义,而且这些地方通常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素质高,因此本地人与外地人形成鲜明对比。
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本省人对于来自其他省份的人的都可称为外省人,而在台湾称呼"外省人"比在中国大陆更普遍,而且带有政治及排斥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