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少儿(不含低保家庭少儿)申报,由学校向社保机构申报,须向学校上交:1、填写完毕学校下发的参保申报所需资料、表格。2、参保少儿出生证、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深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监护人(非深户)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4、参保少儿须提供深圳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劳动保障卡数码照回执,监护人签上少儿姓名及身份证号(0-3岁儿童不用提供回执)。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儿,个人向社保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所申报的,须上交:1、《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登记表》等材料。
2、参保少儿出生证、户口簿、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验原件)。3、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存折复印件(验原件)。4、参保少儿须提供深圳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劳动保障卡数码照回执,监护人签上少儿姓名及身份证号(0-3岁儿童不用提供回执)。
申报受理时间为:1、在校少儿每年9月份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2、市外转学或迁户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儿应在转学或迁户后两个月内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3、新生儿(本市户籍)在出生后两个月内可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少儿医保待遇)。4、在规定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时间以后申请参保的,自申请参保起第4个月后社保机构方受理其参保缴费手续(2007年首次参保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