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适当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规定社保和个税缴纳时间,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
内容重磅,且亮点不少,一起来看:1、深户、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社保三年才能买房。2、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需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才能买房。3、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全文如下:
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深建字〔2020〕1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二、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
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合理确定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三、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使计税参考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同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四、细化普通住房标准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五、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
对社会关注度较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并根据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严控认购人数,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楼盘销售方案报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六、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
进一步完善交易价、评估价、登记价“三价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网签,未经网签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七、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
及时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中介机构应及时、准确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信息等相关数据,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其网签权限,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八、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个别业主,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曝光,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联合惩戒。
专家点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7月15日,深圳住建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此次政策对深圳户籍人口出台了限购的内容,进一步体现了深圳落实“房住不炒”的导向。此类政策具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说明今年下半年部分房价过热的城市,依然以政策收紧为导向。
1、限购政策
此次政策明确,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这一条内容是政策的核心。第一、此次政策说明户籍人口也需要有社保缴纳记录,而且类似社保缴纳的要求还比较高,即需要3年的社保条件,充分说明政策的严厉性。第二、此类政策出台,针对了当前深圳楼市的新情况,即随着落户人口的增多,供求矛盾在增大,必须通过政策调控来缓解此类矛盾。第三、深圳此类政策,严厉地打击了各类炒房需求。今年上半年深圳出现了一些抢房现象,通过此类政策规定,有助于打击借落户来炒房的行为。
2、政策意义
此次政策具有很强的信号意义。第一、实际上此前包括杭州等城市,也有过类似的政策收紧,即对于本地户籍人口的购房,也需要设定相应的社保缴纳条件。所以深圳此类做法,也说明部分城市在限购范围上,做了扩大,不光对外地户籍进行限购,对本地户籍人口也进行了限购,这在一些供求矛盾比较大、房源相对紧俏的城市是比较适用的。第二、深圳此类做法,至少说明今年的政策风向。虽然今年受疫情影响,房地产交易市场面临很多压力。但是也可以看到,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违背了稳房价的导向,也违背了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通过此类政策出台,目的就是要进一步促进市场的稳定,防范市场炒作。后续其他房价不稳定、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也依然会有政策出台。
官方解读:深圳推出八项措施精准调控楼市
官方称,今年4月以来,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住房建设局等部门迅速采取行动,深入核查情况,及时进行回应,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宣传、发布不实言论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本次《通知》提出的八项措施,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二是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通知》的出台是对我市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对于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相比之前落户深圳即可购房,政策调控力度明显加强。“深户要3年社保才能买房,意味着外地客基本被卡死,刚需的要买房在深圳就乖乖的交满三年社保再卖房,这个政策卡死一部分刚来深圳的刚需,主要还是针对外地炒房的。”有网友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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