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中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是:
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单位承担11%,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医疗):单位承担6.5%,个人2%;
3、生育医疗保险:0.5%全由单位承担;
4、住房公积金:13%全由单位承担;
5、失业保险: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6、工伤保险: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缴费工资基数:
深户员工的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60%即1940元)。
说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深户和非深户比例是一样的。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深户自由职业者,或没有单位的,可以个人买社保。每月社保交费500多元。(按照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60%即1940元,来计算)
养老保险:1940X19%=368.6(单位11%即213.4元,个人8%即155.2元,全部由个人来缴纳)
医疗保险(包括生育险):1940X9%=174.6合计5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