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将从2022年1月1日起逐渐实施,把非当地户口员工也列入失业险范畴。
昨天,新闻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获知,本市扩张了失业险的社保缴纳范畴,从2022年1月1日起,公司单位的全部员工均列入失业险社保缴纳范畴,对深圳户口职工和外地流动人口等同于看待。依据《规定》第十二条,非当地户口员工以及所属公司单位可以于2022年12月31日前,依照《规定》明确的交费规范补交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内的失业保险费。
市社保中心传出了《关于受理用人单位补缴失业保险费事宜的通知》,依据该通告,失业险补交目标为:非当地户口员工。补交时间段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内的失业保险费。补交规范为:应交月的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3%(在其中企业交纳2%、员工本人交纳1%)。即2022年7月至2022年1月期内每个月补交:1320元×3%=39。6元(在其中企业交纳26。4元/月,员工本人交纳13。2元/月);2022年2月起每个月补交:1500元×3%=45元(在其中企业交纳30元/月,员工本人交纳1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