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比例是相对于前面一个缴费指数而言;
③主要供个人全额缴费参保人作出选择,如果是有单位交社保的,一定要尽量按高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通过对上表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增长比例和“保费”的增长比例是一样的,“地方补助”的增长比例稍微低一点,但是“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比例就低很多了,因为基础养老金跟社平工资挂钩,当指数化平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时,就能沾到社平工资的光,当指数化工资高于社平工资时,就会受社平工资的连累,也就是会被拉低,这也是为什么缴费工资越高替代率就越低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比例比“保费”增长比例要低,所以“总退休金”的增长比例也会低于“保费”的增长比例,这就是经常讲的,保费的增长比例不会跟退休金同步增长的道理;
2.按照最低工资1600元作为缴费基数,替代率是49%,而按照最高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替代率为29%,相差将近68%,就是因为缴费工资越高在“基础养老金”方面就越不划算,从这点来讲,对于个人缴费参保人而言,按最低工资交养老是最划算的(这跟缴费基数高和缴费年限长退休就高的原则是没有冲突的),;
3.这个表的作用可以让参保人清楚,按照不同的缴费工资,退休金大概有多少,不要等到退休时又出现与预期差距过大的结果,到那时后悔都来不及,就好像最近一些非调入参保人遇到的问题一样;
4.最后顺便提一下最近关于建立最低保证退休金制度的话题,我无意扫大家的兴,因为可行性很低的建议争了也是徒劳,还不如争取一些比较有可能实现的利益,比如说非调入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等等。言归正传,通过上表可以看得出,按照最低工资交养老,退休金只有789元,如果要保证退休金不低于1600,要么就交30年,要么就按照4595的缴费工资交15年,那么要满足按最低工资交15年又要使退休金不低于最低工资需要什么条件呢?
①可以由社保局补贴,钱从哪里来呢,那可是每人每月要补贴一倍的钱,从财政,政府肯吗,能持续吗,从养老基金,其他参保人肯吗,政府财政是要承担兜底的责任的,当个人帐户的钱领取完了或者养老基金入不敷出的时候,全都由政府负责,这就是体现社保福利性质的一个方面;
②修改退休金的计算办法,一旦修改了,那将会有一大批人涌入深圳,谁敢捅这个马蜂窝,而且这个计算办法是全国统一的,深圳有资格修改吗;
③深圳对户籍人口也是有特殊照顾的,体现在“地方补助”这方面,深户只交1%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只占到总缴费比例的5%不到,但是地方补助对总退休金却贡献了15%-20%,如果再继续向户籍人口倾斜,势必会引起非户籍参保人的不满。所以社保局根本就不会去理会,即使被逼到没办法,也会出台一个换汤不换药的政策,参保人对福利的理解是以微观的心态,而政府是站在宏观的角度去解释福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