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哪些待遇
已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深户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可以享受待遇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1、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
2、终止妊娠的费用;
3、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4、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5、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如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享受待遇条件
1、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已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
2、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已办理全员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
报销方式:
如果是在深圳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刷卡记账的方式,结算相关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是在深圳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需要先行垫付,待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年内,申请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