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深发展公开征求《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观点地产新媒体在意见稿中了解到,与之前的深圳结算规定相比,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修改。
一是调整迁户渠道。59号文件四户渠道,即人才引进搬迁、政策性搬迁、投资纳税搬迁、点户,整合为核定户、点户、政策性户三类。其中,分户分为三类,即人才引进分户、住宅社保分户和投资税收分户。
二是优化人才入户条件。将核定的学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具有中级职称的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将在深圳合法稳定生活工作的基本生活要求从5年调整为10年。
第三,改善政策性家庭条件。夫妻入伙的基本要求从结婚时间和入伙人满2年调整为5年,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原则上只享受优先解决配偶问题,没有时间限制;老年人随迁,子女进入深户的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子女在深圳连续15年缴纳社保的要求提高。
第四,修改计划生育和遵纪守法的要求。取消对拆迁户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增加对拆迁户无犯罪记录的要求。
第五,加大对诈骗的处罚力度。对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户籍人员,2年内不再办理户籍的政策要求提高到5年。
第六,调整分工。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各部门职能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