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到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局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个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深户人员,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局办理转入业务: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事项程序: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四:时限
1、我市社保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2、我市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的信息表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