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 在村里就可上户口办社保

记者从省政务中心获悉,我省已试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将建立省级、市县级、乡镇级、行政村和海南数码信息亭五级审批代办服务体系。目前,省级代办窗口和海口、三亚、万宁、澄迈代办窗口已建成投入运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以“便民快捷”为原则,计划年内实现代办服务点遍及省、市县...

海南试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 在村里就可上户口办社保

  记者从省政务中心获悉,我省已试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将建立省级、市县级、乡镇级、行政村和海南数码信息亭五级审批代办服务体系。目前,省级代办窗口和海口、三亚、万宁、澄迈代办窗口已建成投入运行。

  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以“便民快捷”为原则,计划年内实现代办服务点遍及省、市县、乡镇、城区街道、行政村、自然村、车站、码头、机场、星级酒店群、旅游景区、风情小镇和公共集散地,代办窗口和代办点按照即到即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要求,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据了解,代办窗口和代办点为申请人提供服务范围内事项的咨询服务,含法律依据、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

  代办窗口和代办点承接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统一引导、协调、代办。其中规定,行政村代办点指定主办员受理申请人计生、户籍、社保等事项的申报材料,并指导备齐材料,帮助通过审批系统完成事项网上申报,待办结后,主办员到相关部门领取办件,把所办理的事项行政审批的文件和有关手续文件统一送达申请人。

  各级监察部门、政务中心将对各审批部门的代办服务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将给予批评并追究责任。

  省政务中心强调,各级代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金融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及巧立名目收费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要求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占用服务对象的通讯、交通工具等。

  五级审批代办服务范围

  省级代办

  由省政务中心设立代办窗口,凡列入海南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省级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在省级职能部门注册登记的新企业和其它重大项目,由省代办窗口负责审批服务咨询、引导和协调工作。

  市县级代办

  由市县政务中心设立代办窗口,凡列入海南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省级建设工程项目、市县重点项目、需要在市县职能部门注册登记的新企业和其它重大项目,由市县代办窗口负责审批服务咨询、引导和协调工作。

  乡镇级代办点

  由乡镇政府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代办服务点,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本级权限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咨询、引导和代办。

  行政村代办点

  由行政村委会或便民服务点设立代办点,主要为个人代办计生、户籍、社保等事项。

  信息亭代办点

  将“数字海南信息亭”纳入全省代办体系,在信息亭设立网上审批服务代办点。由信息亭的服务人员指导帮助申请人使用本信息亭提供的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审批服务的申报、办理和扫描服务。(记者孙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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