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起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根据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2018年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8元,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39元,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为2200元。
2019-2020年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确定。
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585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三档的职工按照2018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9309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确定。
失业保险
按照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2019-2020年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14%,个人缴8%;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4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一档公司缴6.2%,个人缴2%;
二档公司缴0.6%,个人缴0.2%;
三档公司缴0.45%,个人缴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