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没覆盖非深户、未单独设立生育保险险种、非调工调干跨省异地养老保险转移的年限不能累计等,这是深圳现行社保政策与国家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四大主要差异,深圳将着手修改并完善。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公布,正对全市社保的相关法规、规章全面清理,按《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修改和完善。养老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修正案已提交市政府审议,同时还起草生育保险条例,这三个条例报请人大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另外,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修改也在正在进行中。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昨日介绍,深圳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与国家的《社会保险法》之间主要存在四大差异,深圳通过修改现行的法规、规章将会得到解决。据介绍,由于地方立法、地方规章的起草、审议需要一定的周期,所以深圳相关的法规和规章的出台时间将会略晚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时间。但深圳市社保局将会提请市人大、市政府在审议条例、规章的时候增加补充性规定,对在今年7月1日起至深圳相关政策出台期间的员工的相关待遇予以说明,使其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