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9%,其中个人承担8%、单位承担11%;2、综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5%,其中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6.5%;3、生育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5%,全额由单位承担;以上三项险种以您本人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如果您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目前参保工资以2173元准。4、失业保险是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4%,由单位承担;5、工伤保险是以本人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单位的经营范围来确定缴费比例;6、住房公积金是以员工本人的月实际工资总额为基数,比例为13%,由单位承担。如果您想修改个人参保资料,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窗口修改。如还有疑问,可拨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