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地区:深圳适用时间段:2015/03/01---2015/06/30序
号保险险种适用范围险种类别缴费基数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深户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8%非深户基础养老13%8%2医疗保险深户及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3131-.20%2%非深户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60%0.20%非深户农民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档).45%0.10%3生育保险深户及非深户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50%0非深户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20工伤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工伤保险.40失业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失业保险%1%6住房公积金深户及非深户住房公积金%5%7残疾人保障金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8其他收费项目或险种
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9政策详解
1、2013年度市社平工资:5218元
2、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注:2015.3.1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
3、深圳市范围的所有管辖区社保政策统一,执行一样的标准。
4、每年度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以年度计算。
5、社保年度计算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如2013年的平均工资适用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