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深圳社保缴纳基数(下限)这么低,是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吗?
北京:3082上海:4279广州:2408杭州:2820成都:3067
东莞也上调至4454元了,深圳依然是2130???
社保和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低,对于企业来说肯定是降低了成本的,但是社保局规定的是【下限】,而非【缴存标准】,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更宽泛的选择而已。
为什么这么做?深圳其实是一个发展迅速、形态复杂的区域,它是改革的试验田,所以包罗万象。所以在深圳,政策往往是最宽松的,包括浮动的公积金、幅度更大的政策标准。对于企业来说,更多的选择肯定优于一刀切的上移;而对于员工来说,有的公司提供足额社保和公积金用于避税谋福利,也有企业用最低基数降低成本“剥削”员工。
另外,缴存基数也是一个动态调整的政策,你提到的很多城市也是更新后的基数,谁知道深圳短期内会不会有调整呢
肯定是。
但会对按照正常标准缴纳社保的企业造成不公平。社保本质是雇佣税,只是专款专用用于发放养老金。建议纳入个税一起征缴,全部统筹。个人部分的养老金让大家自己存钱就行了
看公司和员工工资情况,如果员工工资刚好是最低下限,按下限缴交,没问题。如员工工资高于最低下限,那么就看公司政策,凡是按最低交的,公司是为了节省成本,当然这不符合法律规定。
补充下,您的图片写的是平均工资,一般来说,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所以最低下限还得乘60%。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社保基数低,但是据了解发放的额度比其他的省份高,之前有朋友从深圳工作后回湖南,社保缴纳的额度就下降了,所以相对来讲,还是比其他的省份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