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一档停缴或改成二档、三档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七条: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但要注意的是,参保人中断缴交医保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一档改成医保二档、三档的,从次月1日起,按照更改后的档次来执行就医规定及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例子1:
100元医疗费用(80元为医保目录内部分,20元为医保目录外部分)。
如果小李在1月份正常参保,那么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为:
个人账户余额支付:56元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4元
现金支付:20元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九条,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在市内社康就诊的部分医疗费用“打七折”,即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如果小李在1月份中断缴交医保费,那么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为:
个人账户余额支付:80元
现金自费支付:20元
例子2:
小王在1月份更改医保档次为二档,他在2月10日去看门诊,开了100元药(其中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80元,医保目录外药品20元)。
如果小王在绑定的社康中心看门诊,那么药品费用支付方式为: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4元
现金自费支付:36元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四条,基本医保二档参保人在绑定的社康中心看门诊,甲类药品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报销80%。)
如果小王在非绑定的社康中心或市内定点医院看门诊,那么药品费用支付方式为:
个人账户余额支付:80元
现金支付: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