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特区规定今年1月1日实施后,无论深户非深户,企业都必须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此外,由于3月1日起,深圳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上调为1280元/月。符合条件的深户和异地务工人员均可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
人社局提醒注意本月保险费账单变化
市人社局在其官方微博公布,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上调为1280元/月。据介绍,新的特区失业保险规定今年1月1日实施后,无论深户非深户,企业都必须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由于3月1日起,深圳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市失业保险费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其中单位缴纳2%,即32元,职工缴1%,即16元。失业保险金标准则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280元/月。市人社局提醒,劳动者应该注意这个月自己保险费账单上的变化,如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可到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拨打举报。
相应的失业登记办事指南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近期也相继公布。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均可到户籍地所在区或居住地所在区的任一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但值得注意的是,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6个月未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本人就业失业状况的,注销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