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重新好办理个人社保缴纳,但之前10个月欠下的部分不知道还有没有必要找机构补缴,有几个问题想了解权衡一下:
1、购房是需要买前的连续3年不断的社保,那我补缴的10个月会填上这个连续时长的空档吗?还是只能从补缴的10个月开始计算甚至补缴的时长都完全不计?
2、医疗保险了解到是超过3个月重新计算报销额度,那我是已经超出只能重新累计了,那同样的问题,我如果补缴这10个月的医保,那这10个月会加在我重新开始计算的时长上吗?
3、然后就是养老保险方面,养老保险是单纯只影响到退休金的金额吗,是否有其他断缴的影响呢,因为看到补缴的滞纳金和手续费也不少的样子,断缴的时长也没有过分离谱,就看着有点不划算的感觉
感谢感谢
找,找机构合法的继续缴纳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