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的人因为没有具体的工作单位,又想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就会选择在亲戚好友的公司中挂靠一个岗位,自己缴纳各类社保,那么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应该接受各类的委托吗?答案是明确的——不要!
或许有人会说,为什么不接受呢?挂靠的话,钱都是对方自己出的,作为被挂靠的公司,一方面我还可以收取一点挂靠人的手续费之类的;另一方面企业的社保缴纳的多,计入到企业的成本中,可以减少企业的账面利润,进一步的较少纳税金额。这么看来,何乐而不为?
理想是美满的,但是现实是骨感的,虽然挂靠社保可以给你带来一定的好处,但是相比于你承担的风险来说,这点好处就不值得一提了。
税务风险
缴纳社保,从明面上来看,这个人属于你企业的“员工”,理论上而言,你是要给他发工资的,当然由于是挂靠,实际上我们都不会发工资。而其缴纳的资金也不是从公司账户支出的,实际都是个人给企业,企业在按照规定缴纳企业需要承担的部分。这类情况一旦遇到税务局查账,如果你没有相应的做账,那么你就面临着罚款的可能。
劳动纠纷风险
一般而言,挂靠的都是亲戚关系或者好友关系,发生劳动纠纷的风险概率较低,但是很难说经不住哪天,挂靠人为了赚钱,脑抽筋似的举报说你没给他发工资,这种情况下,一告一个准,到之后足够你赔偿的。帮人空挂社保是一件风险比较大的事,看上去是帮人忙了,但其实是将企业推入一个危险的境地。
总结
借公司的壳,自己缴纳社保,这在当前是一个相当普遍的情况,但对于挂靠的企业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虽然目前社保对于挂靠这样的缴纳方式,持有默许的态度。但是相信这样的社保缴纳方式并不会存在太久,因为随着社保体系的完善,这样的漏洞一定会用另一种方式弥补,所以长久来看,挂靠的方式还是不是长久之计。
当然也希望国家可以提供这样的挂靠社保的公司和专门机构?因为现在很多的人失业,找不到工作社保就会中断,还有很多的个体户和家庭主妇类型的他们都是没有地方购买社保的,如果不找公司挂靠,以后这方面的福利就享受不到,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稳定,个人购买社保只要有专门的地方,这些都不是问题,哪怕个人来缴纳费用高一点都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国家可以这么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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