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关于公积金租房的新政策,为减轻疫情期间缴存职工支付房租压力,深圳市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2020年7月至12月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上调为80%,预计全市将增加约25亿元提取资金支持职工租房。
据文书介绍,深圳市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较多,租房提取作为深圳市最重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之一,其业务办理量在所有提取业务中占比最高(约占全市提取业务总量的52%)。而2019年深圳市就有176.8万职工提取了167.9亿元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新政策下来,更加有力地支持了租房职工提高住房消费能力。
公积金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1、社保方面:
参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累计缴费1年以上;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补优抚对象的,不手脚那社保的时间限制。
2、户籍方面: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获得本市户籍的人不能申请);
如果已婚,要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如果是深户,那么另一半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住房要求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
在深圳没有买房
没有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在深圳没有领取购房补贴
3年内没有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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