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6
1.如果员工已在深圳缴纳社保,在申请支取前已办理社保转账(成功转账)或结算手续,三个工作日内自动收到本息余额;
若未办理社保转移或结算手续,自申请支取当月起本市社保缴费停止三个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支取申请,本息余额自动到账;
如果员工在办理销户业务到公积金结算期后仍缴纳社保,销户申请将自动取消;
若在本市社保停止缴纳期间已办理社保结算(转出成功),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理入口或自助语音主动发起销户、取款、结算申请,或社保已结算的员工每月22日至月底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结算。如果满足结算要求,会自动收到本息余额。
2.如果一名雇员未能在深圳,缴纳社保,如果公积金账户自申请提取当月起已被封存六个月,本金和利息的余额将自动收到。
3.在收到提款资金前,请不要注销公积金联名卡。如果联名卡在收到帐户之前已被取消,则可以通过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重新关联联名卡
“非深户”员工在账户封存时,可以办理非深户从深度销售账户的支取业务。办理此业务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您可以使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粤省公积金服务、APP公积金服务、支付宝-Citizen中心-公积金、热线自助语音、网站在线办理平台、银行自助终端等自助渠道(目前已在建行,招行、工行开通)直接办理销户、取款(通过上述自助渠道办理此项业务须签订自助协议)。请注意,员工通过互联网渠道自行办理深度销售账户非深户取款业务,必须满足“非深户”和封户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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