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实习生陈艳芸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田文生)“姑娘啊,太谢谢你了!我一个老婆子啥都帮不了你,你还是把我的事情放在心上,真是好人啊!”日前,67岁的老人冉瑞菊在重庆市忠县拔山镇养老院里,拉住拔山镇社保所工作人员郭小琴的手迟迟不放,感谢的话说了好几遍。
“老人家,不用谢我,这是我应该做的。”郭小琴熟练地在养老保险便携式手持认证终端设备上输入相关信息,老人以后每月能领到115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了。
拔山镇社保所工作人员上门为冉瑞菊采集指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图)
这感人的一幕迟到了7年。
2000年,冉瑞菊的丈夫意外死亡,此后,一对儿女先后辍学并外出打工,她深受刺激,精神状态越来越差,甚至有些疯疯癫癫。
201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忠县试点。当时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以不用缴一分钱,只要完善参保相关手续,即可领取每月80元的基础养老金;当时已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人,只需每年最少缴100元,自达到60周岁的次月开始,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冉瑞菊出生于1952年1月,如在2012年1月前参保缴费,自2012年2月开始就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但由于她当时的精神状态很差,社保所工作人员和村委干部无法跟她正常交流,只能尽力联系她的儿女,他们却常年在外,老人的事情就被耽误下来。
2014年,老人进入一家医院治疗,4年后,病情好转,出了院。
就在出院当月,《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将超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要求将超龄人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接到通知,郭小琴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情况特殊的冉瑞菊。在通知其儿女后,最终办好了手续。
拔山镇社保所工作人员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验证登记(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图)
忠县拔山镇社保所所长黄淑萍介绍,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国家社保政策落到实处,社保所通过广播、微信群、赶集日发放政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多渠道、深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提高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广大居民应保尽保。
同时,该所工作人员坚持每月按时入户对辖区内需要采集指纹的年迈多病、行动不便的群众采集指纹,保证每位应该享受待遇的群众按时领到养老金。
社保所对全镇符合参保条件的建卡贫困户和其他困难群体进行摸排,动员其参保。据统计,拔山镇城乡居民参保人,享受待遇达人,其中,1935名贫困人员参保,930人享受待遇。
(国内时事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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