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的社保想跨省转入深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深户和非深户转移会有什么不同呢?办理又应该去哪里呢?
办理条件
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参保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2)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非临时缴费账户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在广东省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参保人员;
(4)深户人员在异地有到龄前的缴费记录,但不符合当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申请延缴的条件,需转回户籍地的。
(5)其他符合国办发【2009】66号规定,以我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人员。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参保所属的经办窗口提出转入申请。窗口受理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交申请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其中存在重复缴费的,参保人需选择退费时段的缴费地,待转移部门完成转移业务后,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清退重复部分。
2.审核
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3、转出地办理
转出地接到同意接收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时间以转出地实际办理完成的时间为准)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办事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
4、审批
转出地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审批通过办理,8个工作日.
5.结果
转移办结,记录异地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