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2019年07月08日讯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随着最新的深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出炉”,7月起深圳市社保多个险种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有一些变化:涉及到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338元、9309元计算。
养老保险方面
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单位、个人分别缴14%、8%;非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单位、个人分别缴13%、8%。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此次调整后为元(6338元×300%),下限为深圳市最低工资2200元。
工伤保险方面
根据行业类别分八档基准费率进行缴费,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全部由单位缴费。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方面
深圳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单位应为深户职工参加医保一档;非深户职工可在一、二、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非企业单位8.2%,单位、个人分别缴6.2%、2%;企业单位7.2%,单位、个人分别缴5.2%、2%。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此次调整后,上限为元(9309元×300%)、下限为5585.4元(9309元×60%)。医保二档、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此次调整后为9309元。其中二档缴费比例为0.8%,单位、个人分别缴0.6%、0.2%;三档缴费比例为0.55%,单位、个人分别缴0.45%、0.1%。
生育保险方面
缴费比例为0.45%,全部由单位缴费。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此次调整后为元(9309元×300%),下限为深圳市最低工资2200元。
失业保险方面
缴费基数未变化,仍为深圳市最低工资2200元。
(记者罗俊杰)来源: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