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材料要求
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社保部门出具的从办理人才引进时至申请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时的社保缴纳记录1份
申请人与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半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三方协议复印件1份
申请人金融社保卡复印件1份
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引进审核文件(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博士后接收函等)复印件1份
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证明材料(银行流水账单等)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