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齐鲁壹点」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蓄智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高层次青年人才引进要求,经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合计10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90名、海外留学归国人才8名。引进计划详见《2021年郯城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
(二)引进范围
1、博士研究生为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2、硕士研究生为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海外留学归国人才需为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曾在山东省内缴纳社保、有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记录信息的;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8月19日9:00—8月23日17:00。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8月20日9:00—8月25日17: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引进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参考内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1年郯城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2021年郯城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4)省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国内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限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引进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
通过初审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时,取消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如取消笔试,则以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1.5的全部纳入考察范围。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公布。
博士研究生直接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串通作弊顶替体检或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标准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2、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被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对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安排至县内事业单位工作;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前60名安排至县内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岗位);61—90名安排至县内国企工作。安排至国企工作的,根据事业单位新增空编、岗位需求、个人意愿等因素,1年后可调至事业单位工作;招聘的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全部安排至郯城经济开发区和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采取开发区控制编制管理方式。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在郯城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一年。
七、引进人才待遇
1、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在国企工作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同批次引进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试用期满后,首次职称聘任不受岗位限制。
3、引进人才配偶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工作调动。
八、其他事项
1、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若本次引进未完成计划数量,或根据有关政策要求,需要调整增加引进数量等情况,由郯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递补或通知。
3、本次考试所有程序严格遵守疫情防疫有关要求。
4、本公告由郯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0539—;
监督电话:0539—
文章来源:郯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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