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326号修正)和《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新区组织人事局已受理2022年7月大鹏新区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经审核,大鹏新区共2人符合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受理范围:2016年3月23日后至2021年9月1日前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届毕业生、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2016年3月22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并在2016年3月23日后再次申办引进的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二)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三)年龄条件: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引进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四)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五)补贴申请批次:2022年7月。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1号楼1610,投诉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大鹏新区2022年7月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