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申请租房补贴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非全日制申请租房补贴条件(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深圳各区的等额追加租房补贴
龙岗区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并由所在单位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内。
宝安区
1.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自调入我市时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不含龙华、光明新区)。与宝安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龙华区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申请月份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盐田区
学历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年龄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发放条件:
具有盐田户籍;在盐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盐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