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17年11月龙岗区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含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经核查,龙岗区本级共151名人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其中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4人(首发4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47人。现将补贴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详见***)。
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以及新引进人才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612室,投诉电话:。)
***:关于2017年12月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含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发放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3月7日
***:关于2017年12月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含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发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