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对于国家来说十分重要,在这方面国家也有相应的引进人才的政策,其中关于先关的补贴才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点。那么在国家引进人才的时候是怎么来进行领取的呢?华律网瑞安市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深圳新引进人才如何领补贴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15年1月1日后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今年3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从3月23日后我市新引进入户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是《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配套实施办法。值得注意的是,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要求是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原租房补贴标准无“全日制”要求。因此,非全日制学历者不可以申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相关知识:“一年有效期”如何界定
按照要求,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一年有效期”如何界定成为不少人才关心的问题。有网友问:“我是应届生,接收函日期是3月18日,介绍信日期是4月5日,请问是按新标准还是原标准补贴?”据了解,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对于引进人才的补贴领取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只有了解清楚之后才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领取。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想找律师咨询,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