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政府补助政府补助资产。
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
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对出口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项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是抵扣项目,体现为企业垫付资金的性质,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分类
会计准则要求,按照政府补助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弥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形式不同,将政府补助划分成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来补偿未来的费用,南山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则根据收益期分期确认,如果是补偿当期或者是已经发生的费用,则直接计入收到当期的损益之中,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分期确认,收到补助时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以后期间根据资产价值的补偿情况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政府补助会计计算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与资本法。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收益法又有两种具体方法:总额法与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深圳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深圳福田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并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要求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之所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因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政府补助,形成经济利益流入的组成部分,但由于是无偿的,又不符合销售收入或提供服务收入的确认条件,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者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