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补贴的补贴标准为:本科(6千);硕士(9千);博士(1万2)
发放时间:
法定时间: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30个工作日
租房补贴每月审核一次,补贴发放时间为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
备注:
1、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50%补贴。
2、首次补贴发放半年后,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市、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且已累计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剩余补贴。
3、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
须发审核情况
首次发放50%租房补贴款,第二次发放剩余款项
首笔租房补贴款发放半年后,由信息系统自动发起续发审核程序。
人力资源部门初审后汇总申请人名单,分别送市公安部门核查户籍信息,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政策情况。
1、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实申请人仍为本市户籍、未租住公租房,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并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者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2、不符合条件的,续发审核终止,申请人不得重新申请发放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