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建部门解答安居房申购须知海口户籍家庭、引进人才可申请
随着海口安居房项目新一批648套房源申请报名结束,安居房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日前,市住建局就如何申购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引进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购买一套安居房:在本市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4平方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或引进人才已在海口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安居房。
根据规定,海口安居房申请群体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两大类,按不同条件分为13个申请类别,每个申请类别要求的申请材料各不相同,市民可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咨询了解。
安居房申购审核结果依次进行区、市两级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获得申购资格,获得安居房准购通知书。据了解,海口2020年开展安居房建设试点以来,至今开工12个安居房项目,提供住房套。今年计划建设套安居房,今明两年,多个安居房项目将陆续开展房源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