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在深工作单位、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人事档案,须如实准确填写调出单位信息,并由调出单位人事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
1、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网上核查有效期请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查询方式详见79页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操作指引)。
2、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其中,市外发证的,验原件),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持有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
(2)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以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办人才引进材料指引》
非在深圳考试取得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在深圳考试取得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指经参加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试而取得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范围内
深圳积分入户紧缺工种有哪些
深圳市紧缺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21版)征求意见稿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验原件)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专利年检发票须为知识产权部门出具的年检发票
一、办理调干及调工的,人力资源部门需审核人事档案。
无需扫描上传系统,也无需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
下面分情形系统带出(单位申办且呈报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由呈报单位自行商调档案并审核;(个人申办)申请人需联系呈报表上的档案保管机构商调档案;(单位申办但呈报单位无档案保管权)由单位经办人联系呈报表上的档案保管机构商调档案。
二、办理招工的,人力资源部门不需审核人事档案。
但以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申办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以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申办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其他办理招工的人员,如因学历、身份证、姓名等需通过档案进一步核实的人员,须提供相关档案材料。
1、在深从事申请时所在单位6个月以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报告(具体应包含工作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及取得成果等,工作年限以工伤保险参保记录为依据)。
2、如证书通过评审方式取得,须提交以下资料:
(1)评审表(即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申报表),若此表丢失,则提交证书核发机关印发的职称任职文件或证书核发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
(2)证书核发机关是企事业的,还须提交人社部门授予发证机关具备职称评定权限的授权文件。
3、如证书通过认定方式取得,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报表(即人事档案保存的申报表或认定表),若此表丢失,则提交证书核发机关印发的认定文件或证书核发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
(2)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所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3)证书核发机关是企业的,须提交人社部门授予发证机关具备职称评定权限的授权文件。
4、如证书通过以考代评方式(非全国统一考试)取得,须提交以下资料:
(1)考试登记表(即人事档案保存的登记表或报名表),若此表丢失,则提交证书核发机关考试结果文件或证书核发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
(2)证书核发机关是企事业的,还须提交人社部门授予发证机关具备职称评定权限的授权文件。
5、若证书通过以聘代评方式(仅限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取得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2)评聘表(即人事档案保存的评聘表或评审表),若此表丢失,则提交聘任单位的聘任文件或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
特别说明,属以下情形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1)取得职称证书核发地、核发时间与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实际工作经历不一致,又未能提供有效说明的;
(2)在广东省工作期间,未经市、省两级职称管理部门委托,取得的省外职称证书;
(3)申报人在取得职称时为公务员身份的(从事刑事侦察、技术侦察、审计、会计工作的在编国家公务员除外);
(4)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审机构核发的职称证书;
(5)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的其他情形的。
注:申请人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申办的,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注:上述最近三个年度指2014年至2016年、2015年至2017年或2016年至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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