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正科+120w房补+部分不限专业|衢州市面向高校选拔引进优秀专业人才30人公告
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3日
为大力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来来衢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助力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经研究,拟继续开展面向高校选拔引进优秀事业单位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市属事业单位30名(详见附件1),实行统招统配,根据部门需求和个人专业特长分配到各事业单位。
二、引进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四)2022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与岗位要求相近或相似的专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名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可按202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五)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六)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2年7月31日前)。
(七)具备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或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不宜报考。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13日。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浙江省衢州市选拔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读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电子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专用邮箱。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至考生报名时使用的邮箱,并发放电子版《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复核和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因疫情影响,本次面试初定以网络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原定在面试前进行的资格复核在体检、考核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原件。
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
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岗位计划数1:1.2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不足岗位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可以从本次岗位报考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拟在北京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含复检)费用由考生先行垫付,录用后由单位全额报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组成考察组,重点考准考实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深入了解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学术研究、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奖惩等情况。
(六)确定拟引进人选
从考察合格的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在过程中放弃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可以在本次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全部递补后,仍未确定拟引进人选或引进过程中,本人放弃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可以继续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确定拟引进人员。结合本人意愿、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由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安排建议。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及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引进单位应及时与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5年内不得调动到市外工作。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作决定。
(八)录用(聘用)
引进人员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聘用手续;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本科生实行1年试用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行1—3个月试用期。
四、引进政策
1.选拔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为八级职员(科级副职),安排到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
2.选拔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为七级职员(科级正职),安排到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
3.选拔引进人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重点关注、重点培养,工作表现优秀的,可及时提任或按照相关规定,调任、选任公务员。
4.选拔引进人员享受我市人才政策,即博士研究生购房补助60平方米(约120万元);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30平方米(约60万元),本科生购房补助15平方米(约30万元)等。
5.已经与我市签订服务协议的,在正式录用前到衢州实习工作的,按照标准发放实习工资。
本公告由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0-;市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0-),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浙江衢州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附件:1.2022年浙江省衢州市事业单位选拔引进优秀专业人才计划表
2.浙江省衢州市选拔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