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健康(以体检报告为依据);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核准制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不包函35岁)。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不包函45岁);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6、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深圳考取的资格证书需在深圳参加相关考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以上,符合深圳积分入户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每月申报两批,并进行申报人员名单公示。
人才引进申报年龄及各项条件的时间计算,以申报单位在人才引进系统最后一次提交信息成功为准,在提交信息成功时,申请人需具备与所申报信息一致的相关资质。在撤销修改信息时,请注意申报年龄的问题。如撤销修改后重新提交信息时,申报年龄及各项条件的计算均以重新提交信息的时间为准。重新提交信息后因超龄或其他原因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力资源部门不再受理其人才引进申请。
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应如实申报本人调出单位和档案情况(干部档案或工人档案)。有人事档案的,需在申请人才引进时一并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申请人未如实申报人事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的,相关责任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申请人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根据其身份情况,按招工、调干、调工区别办理招调手续。具体可咨询专业的人事代理专员。
申请人有人事档案和调出单位的,具有干部身份的按调干办理;具有工人身份的,按调工办理;其他人员按招工办理。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市人力资源部门会审核其人事档案,核实其干部或工人身份。如申报信息与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实情况不一致的,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为准。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经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落户深圳后,可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本科生补贴;硕士生补贴;博士生补贴)。
申请人工作单位有人事代理资格的可委托工作单位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接收手续,户口调入工作单位。如工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资格的,户口档案均不想落入工作单位与本人邦定的,可以个人身份委托深圳人事中介代理机构办理。户口档案落代理单位。
2019年深圳积分入户人才引进主要针对有学历、年轻化,有技能的人才,自考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因加分项目本年度大部分取消而难度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