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1年8月31号前可申请住房和生活补贴,31号补贴就没有了、符合条件抓紧申请!
最新消息:
补贴须发放至申请人在本市开立的金融社保卡,请及时办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后,才能提交补贴申请。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与公租房能否同时享受?
答: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之一: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公租房及相关住房补贴的审核要求以市住建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发放条件中的“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是否对缴交社保险种及累计缴交时间有要求?
答:新引进人才在申领租房和生活补贴时,需在深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办理引进手续后,通过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
3、如何修改补贴申请人的发放账户?
答:新引进人才如需修改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在公示前可自行登录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修改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再登录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同步个人基本信息。
4、什么时间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有要求吗?
答: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需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二部分
1、本人申请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什么时候开始审核发放?
答: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月首个工个作日初审汇总上月申请名单,补贴发放时间为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
2、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每年都可以申报吗?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仅限申报一次。
3、非全日学历能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吗?
答: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因此非全日学历不可申请,但非全日制学历如符合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可以申请。
4、如果对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核查结果不满是否需要提交资料复议?
答:因其他职能部门核查结果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到受理部门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1)对户籍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对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市、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5、《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要求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购房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答:《办法》所称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领军人才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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