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我现供职于南山区某企业,每年南山区住房建设局均会向辖区的重点企业拨发《重点企业单位住房补贴》,单位领取后会向单位劳动者发放,我本人于2019年领取了单位发放的该份住房补贴;请问,我是否还可以申请领取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我向南山区住房建设局咨询了相关问题,该部门回复:如领取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自领取之日起一年内不能领取南山区人才安居住房补租。但是未答复若领取了南山安居住房补租,是否还可以申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故请问,我是否还可以申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盼复,谢谢!
回复内容:
你好,新引进人才补贴的对象的受理条件如下: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深圳户籍;(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有关新引进人才补贴业务请参阅我局网站有关栏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也可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部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咨询电话:或。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