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本市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本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没有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没有犯罪记录。
二、申请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引进符合条件的人员:
1.具有深圳市认定的高级职称,且符合该职称年龄要求的人员。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45岁以下;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35岁以下。
3.45岁以下,具有高级技术人员专业资格;40岁以下,具有技术人员专业资格;35岁以下,拥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同时还要满足在深圳已经连续缴纳了三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深圳入户新政策细则规定的本条所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应当与深圳市技术人员短缺人才一致。本市未取得的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必须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的综合水平考试。
4.世界技能竞赛和国家一、二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者,可以是中国技能奖、国家技能奖、广东省技能奖、深圳市技能奖,也可以是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目所述人员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
5.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评分表,评价达到100分,年龄在45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