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待遇
第一层次人才
第二层次人才
第三层次人才
第四层次人才
第五层次人才
购房及生活补贴
200万元
(“两院院士”250万)
100万元
80万元
70万元
60万元
科研资助费
(课题立项)
自然科学类100万元
社会科学类80万元
自然科学类40万元
社会科学类30万元
自然科学类25万元
社会科学类20万元
自然科学类25万元
社会科学类20万元
自然科学类25万元
社会科学类20万元
住房事宜
提供住房1套
(不低于100平方)
提供住房1套
提供1500元/月过渡期租房补贴
(校一次性购房和生活补贴支付后终止)
提供1500元/月过渡期租房补贴
(校一次性购房和生活补贴支付后终止)
人才津贴
5000元/月
(“两院院士”元/月)
1500元/月
1200元/月
教授900元/月、博士研究生800元/月
八大优先
一、优先安排家属工作;二、优先安排子女入学;三、优先享受职称待遇;四、优先安排访学;
五、优先安排学术交流;六、优先安排学术科研团队;七、优先安排学科带头人;八、优先安排人才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