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申请程序为:一、申请人登录“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补贴系统将从各人才引进系统及社保系统提取个人信息并校检。二、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的首个工作日汇总上一季度申请名单。三、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门核查户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情况等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首发申请,符合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申请未通过审核且仍在引进一年内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四、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五、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有时限规定,为《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以及《招、调通知》等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50%补贴。首次补贴发放半年后,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市、未正在租住公租房且已累计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剩余补贴,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发放剩余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