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37号)规定,现对2016年第二十四批(信息申报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30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信息分值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人员,共计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公示结果将于1月11日至12日公布。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申报情况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窗口(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当面举报或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对所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调查。经调查属实,将取消被调查人的在职人才引进申请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呈报单位及个人须确保所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公示人员申报资格。对于呈报单位及个人存在《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6年第二十四批在职人才引进公示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