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高级教师人才引进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22〕55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7.副高级人员2022年深圳高级教师人才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殊贡献(业绩)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8.涉农学科专业根据岗位需要原则上引进正高级;引进岗位急需的副高级以上人员。
9.五年来2022年深圳高级教师人才引进,副高级职称需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省部级限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2022年深圳高级教师人才引进,公开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以上(限第一作者或独著);正高级职称需参与完成1项国家级或主持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公开发表本专业核心期刊学术论文3篇以上(限第一作者或独著)。
10.有特殊贡献(业绩)者优先考虑。
1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12.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考虑: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引进要求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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