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深圳市人才引进工作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人才引进系统也将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进行升级改造。期间,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工作将暂停。
人才引进申报尽量以单位申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社局对《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做了修订,新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政策出台实施后,将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申办材料,优化申办流程,提高引进效率。”
市人社局提醒,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在申报人才引进业务时,尽量选择以单位申办方式申报(单位申办业务指南网址:),并尽量选择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或区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确需选择以个人申办方式办理的申请人,应在测评并选择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后,及时联系所选的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并签订代理协议,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正式申报信息。
明年一季度暂停在职人才引进申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2016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于2016年12月31日下午5点截止。人才引进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停止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申请人、用人单位和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可登录系统查询信息、打印表格,但不能申报和修改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含毕业生报到)照常进行。
2016年12月31日前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是指已测评并由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将申报信息在系统成功提交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的)的信息,按2016年政策和2016年度业务指南办理。申请人应关注每份材料上标明的受理截止日期,逾期提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2016年度最后一批在职人才信息和预审结果反馈将于2017年1月3日至11日公示。
据悉,2017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将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10点开办,用人单位需进行年度初始化后申报业务。2017年政策将于近期发布,2017年度业务指南将于2017年度业务申报开办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