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决定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37号)。废止后,我市人才引进工作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1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决定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37号)。废止后,我市人才引进工作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