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务服务网信息显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于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同时,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由此前的一次性补贴元/人,提高为元/人。
据悉,2021年5月28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曾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
公告中指出:2021年9月1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指“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等三项业务)停止申报。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入户并在深圳市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